《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是为了规范市级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而制定。
一、制定背景
根据《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17〕40号)、《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范围
获得市级商贸服务业资金扶持的项目,获得中央、自治区资金委托市本级验收的项目,中央、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商务发展资金项目(无相应验收细则的)。
三、验收条件
项目在获扶持计划的当年内完成,且建设内容符合下达的项目计划要求,实际投资额达到计划投资额80%以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齐全,验收材料符合要求。
四、验收程序
由市商务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形成验收组,通过现场验收、材料审验等方式验收。
五、资金拨付
验收通过且验收材料齐全的项目,提交市财政进入拨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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