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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商规〔2021〕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3-01 15:57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公安局,各有关企业

《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

柳州市商务     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海关

202122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方案

为促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335号)、《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的安排部署,为推动我市二手车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二手车出口业务指导思想,按照“稳步推进、规范有序、企业主体、放管结合、风险可控”的工作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展。做好外贸稳增长工作,推动柳州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业务原则

(一)坚持国家要求原则 严格遵循《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335号)、《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二)坚持市场化标准原则出口车辆应符合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满足出口目标国和客户需求,出口目标国无准入标准的,参照《二手车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和《二手车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并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三)坚持质量安全原则 切实维护中国的国际形象和信誉,严把出口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出口标准、被盗抢、拼装、报废等车辆出口。

(四)坚持责任追溯原则 坚持“谁出口、谁负责”,二手车出口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出口产品检测、如实明示车辆信息等义务。

三、实施范围

柳州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

四、工作目标

建立柳州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二手车出口模式,培育一批成熟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拓展二手车出口海外市场。

   五、加强管理

一)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

1.实施动态考核。二手车出口企业定期向市商务局报送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对未达到工作要求、出现违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限期整改。

2.建立退出机制。二手车出口企业可根据出口目标国家的政策调整、自身业务调整等情况,自愿申请退出;对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年内无出口实际业绩、未按规定进行车辆交易和注销、经海关查验出口车辆与实际报关信息不符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取消其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 

(二)加强二手车溯源管理  

二手车出口企业应确保出口车辆的合法来源,不得出口被盗抢、拼装、报废等违规车辆,不得出口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报废标准机动车,以及距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按要求依法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已出口机动车注销登记。  

(三)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关

二手车出口企业应自觉维护出口秩序,不参与恶意无序竞争。按出口目标国家要求收购车辆并进行整备,向境外买家提供全面、准确的车辆车况信息及检测鉴定信息,出口车辆应符合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

(四)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快速响应并及时处理境外买家投诉事项

(五)出口业务流程

收购车辆 二手车出口企业按照进口国车龄、环保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要求在国内收购车辆,并依法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
车辆整备 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对收购车辆外观、内饰、安全性能部件等进行整备,确保车况完好。

检测鉴定 出口车辆应符合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满足出口目标国和客户需求。出口目标国无准入标准的,参照《二手车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和《二手车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357-2020),并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申领出口许可证 二手车出口企业依据商务部有关规定,凭贸易合同、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的鉴定报告、拟出口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向市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

报关通关 按海关总署有关规范填写出口报关单,清晰填报出口车辆状态为“旧”及车辆识别代号(VIN)。 

车辆注销 在完成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凭出口报关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凭证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出口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由市商务局牵头组建柳州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协调推进小组,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柳州海关为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实施,组织研究支持政策,及时统计和报送进展情况,对二手车出口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等。柳州海关负责二手车出口通关监管,协调解决通关环节遇到的问题等。市公安局负责凭海关出具的出口报关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凭证依法办理出口机动车注销登记工作。

(三)加强信息共享 强化信息管理,做到“一车一档”,逐步实现收车、交易、转移登记、整备、检测、出口、注销、售后服务等环节全流程可追溯。

(四)优化政务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运营风险,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二手车许可证申领、车辆转移和注销登记、出口通关等流程,提升二手车流通效率。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二手车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