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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5-17 11:38    |  作者: 市场体系建设处

  一、规划的背景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水产品等生鲜冷冻食品因其自身的营养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产量和流通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同时伴随着国家一系列促进物流发展的重大规划和措施出台,冷链物流作为农产品与现代流通体系接轨的重要环节,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冷链物流将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根据自治区政府推动我区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商务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冷链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提出,适应了广西特色农业经济对冷链物流发展的需求,助推广西冷链物流产业通过合理布局,抢占“一带一路”发展先机,形成符合广西实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保障食品安全,降低广西冷链物流流通损耗,提升广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规划的布局原则 

  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等建设,衔接广西“十三五”发展规划、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广西农业生产布局、人口集中度、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综合分析现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交通运输条件、企业发展空间,以及未来的区域发展潜力,以满足生产、流通发展和消费需求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冷链物流综合布局。重点布局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物流枢纽城市冷链物流园区和物流集散地的中转集中区,做到突出区域特色,实现相互依托、互为补充和互为带动,提出了“一核、三线、多节点、全覆盖”的冷链物流空间布局,即:打造以南宁为核心,畅通中线—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东线—“南菜北运”冷链物流通道、南线—“粤港澳”冷链物流通道等三线,连接全区各物流骨干城市和重点农产品产销区等冷链流通节点,构建覆盖全区城乡、对接东盟和粤港澳、辐射大西南的现代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三、规划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将广西建设成为“一带一路”的冷链物流核心枢纽、通往东盟的国际冷链物流大通道、中国-东盟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现代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

  ——冷链物流业规模大幅增长。到2020年,全区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综合冷链物流业比重大幅提高,冷链物流对物流业增加值贡献达到100亿元,冷链物流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农产品冷链物流使用比重增加,社会层面对冷链物流更加重视。

  ——企业竞争力迅速增强。加快建设一批与全区特色产业、商品流通和民生需求共生共长的专业化、现代化冷链物流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主体。培育及引进全国冷链物流龙头企业5家以上。

  ——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大幅提高。到2020年,通过规划、管理、体系建设、通道建设,确保全区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综合冷链流通率及冷藏运输率分别得到大幅提高。果蔬、肉类和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5%、40%和45%以上;果蔬、肉类和水产品冷藏运输率分别提高到30%、50%和60%以上。

  ——流通环节损腐率明显下降。通过规划、管理、技术提升、设备升级等方法,确保到2020年,全区果蔬、肉类、水产品的采后损腐率明显下降,分别降至15%、10%、10%以下。

  ——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至2020年,冷库库容总量超过150万吨,冷藏运输车数量超过2500辆,冷藏集装箱超过500个。冷链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六大主要任务。一是优化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针对冷链物流网络通道、核心枢纽、重要冷链物流节点等进行优化布局。二是构建重点产业全程冷链流通体系。重点构建肉禽、水产、果蔬及特色农产品全程冷链流通体。三是培育壮大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和引进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壮大中小冷链物流企业。四是提升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研究出台适合广西的地方冷链物流标准。五是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开展冷链物流大数据分析,实现区域、政企、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完善冷链物流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加强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规划的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了五大重点工程,即: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冷链物流园区工程、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及引进工程、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工程、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贯彻工程等。

  六、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七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保障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合理安排用地,冷链物流企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标准执行。田间地头的果蔬预冷设施(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二)保障用水、用电。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气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用电价格,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315千伏安(含)以上的执行一般大工业用电价格。有留存电量实施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将本地冷链物流企业纳入享受留存电量用户名单。

  (三)实行融资倾斜。对为小型、微型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和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由自治区相关部门依标准予以补助。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挂牌)和改造企业债券。针对制约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的突出短板,探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基金。

  (四)减轻税费负担。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折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的,允许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五)优化公共服务。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鲜活农产品实行“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冷链行业协会对全区冷链企业进行整合与协作,提供冷链相关的协会服务,定期举行冷链相关会议。

  (六)实施全程监管。建设全自治区食品监管数据中心,将食品冷链过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七)加快人才培育。积极促进企业、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高校、科研机构间的产学研合作对接,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