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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 项目验收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12-02 15:40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一、制定《工作规则背景

为充分发挥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我局依据《柳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发改规〔2020〕2号)和《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17〕40号)文件,制定了《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

、《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共十条,主要对验收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项目验收材料的内容和要求、项目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结论以及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获得市本级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及获得中央、自治区资金扶持委托市本级验收的项目中央、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商务发展资金项目,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本规则进行项目验收

申请验收的条件

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1、按下达计划实施完成项目。2、在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期内,实际投资额达到计划投资额80%以上,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记账凭证、票据及账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3、项目验收材料符合本规则相关要求。

(三)项目验收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验收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总结、下达项目计划相关文件等八项材料;要求内容及格式参照附件样本按A4规格装订、编排目录、标记页码并加封面、封底装订成册送商务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四)项目验收组织形式

验收组织形式分为三种:1.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2.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3.县(区)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及验收程序:

验收方式有现场验收和材料审验两种,现场验收主要适用于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及需现场核验的项目。验收程序一般为:项目单位汇报、验收组问询、项目单位答疑,现场核验具体建设事项(包括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项目相关硬件和软件),审核各类合同(协议)、记账凭证、支付凭证、发票、采购清单等凭证(原件),最后验收组研究形成验收意见。材料审验主要适用于展会、培训、规划编制、课题研究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现场验收的项目。验收程序一般为:验收组集中审核材料、问询、项目单位答疑,最后验收组研究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

已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验收材料合格的项目,验收组应作出项目通过验收决定,出具由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的《项目验收报告》;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验收组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限要求,项目单位应按验收组要求完成整改并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验收通过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七)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通过后,项目单位填写《财政资金用款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提交市商务局对应业务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我局起草的《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规则》,于2021767月22日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我局各相关科室等征求意见,收到3条反馈意见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