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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人员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1-03-25 17:16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局机关、二层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柳组通字〔2021〕17号)要求,全市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现将我局选派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轮换对象范围和规模

此次轮换对象范围为现任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分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的帮扶干部,所有在岗人员全部返回。对“十三五”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其中,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根据实际适当缩减工作队员人数,至少保证有 1 名第一书记和 2 名工作队员。

二、轮换的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四不摘”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定点帮扶对象和帮扶力量保持总体稳定,总体上按“退一补一”原则进行轮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增派的工作队员,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需要优化缩减。

三、轮换要求

(一)选派人数

根据全市“十三五”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数量,市、县两级进行联动选派,按单位(系统)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确保我市每个“十三五”时期贫困村(含深度贫困村、已脱贫摘帽村)都有至少保证有1 名第一书记和 2 名工作队员。其中,市直单位选派工作队员人数按照在职在编干部或正式职工数量进行分配,我局需选派1 名第一书记和 1 名工作队员,工作队地点由三江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二)轮换人选的资格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原则上是在职在编干部;有意留任的工作队员可优先考虑。在前述条件基础上,第一书记主要从县级以上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中选派,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特长的优先;工作队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不得选派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三)轮换工作的程序要求

此次轮换工作继续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局党组研究推荐人选,报柳州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充分发挥我局商贸服务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和乡村基层治理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做到因村派人、人岗相适、发挥作用。选派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同负责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确保选优派强。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工作队员其他有关选派要求、职责任务、教育管理、考核激励、问责惩处和组织保障等工作,暂时按照2018年《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和《柳州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执行,待新的选派管理办法出台后再按照新政策执行。

(二)指导新老工作队员做好工作交接。原则上新一轮工作队员进驻 10天后,上一轮选派的工作队员方可收队。要指导推动新选派的工作队员从派驻村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细化任务清单,扎实抓好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和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的落实。

(三)个人自愿报名参加驻村工作队的干部,请于3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将个人报名申请递交到人事科。局党组将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推荐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刘枫2630803,电子邮箱:swwrsk@163.com


中共柳州市商务局党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