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函〔2022〕205号 关于提供商圈公用场所开放成效情况的函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2 16:38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22〕2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恢复发展,从今年6月1日起各县(区)、新区均开放 1 个以上商圈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支持汽车、家电、螺蛳粉、房地产等行业通过展销、主题沙龙、展播、美食节等形式,带动商圈人气,拉动消费活力。为发现亮点、总结经验,现请各县(区)、开发区将商圈公用场所开放以来的活动情况、活动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活动安排等,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名义于10月14日前通过OA公文交换系统反馈至柳州市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李柳萍,2632701。
柳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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