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的通知 柳商发〔2026〕11号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柳商规〔2026〕1号)文件精神,推动2026年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实现良好开局,现组织开展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本奖励政策的企业应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且不违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并对2026年一季度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一)支持企业扩大销售
对2026年一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分行业分档次给予奖励资金,其中,批发业企业增量每增长2000万元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零售业企业增量每增长500万元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住宿业企业增量每增长50万元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餐饮业企业增量每增长100万元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批发、零售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住宿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餐饮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增量增长不足一个档次的,不按照比例折算奖励。
(二)推动新开业企业上规入统
对2026年2月、3月首次依法依规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批零住餐业新开业(投产)单位予以一次性奖励8万元(以获得国家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
(三)支持县区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开展稳增长工作
按照各县(区、新区)一季度批零住餐行业增加值对全市行业增长贡献率情况,分别给予贡献率为正且排名前六的县(区、新区)60、50、40、30、20、10万元一次性切块奖励。资金用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打造消费场景,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围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服务业提速增长。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新区)商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辖区企业,做好政策申报说明和答疑等工作。
(二)县区商务部门、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扩大销售方向:
附件1《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企业申报承诺书》(由企业填写);
附件2《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奖励资金汇总表》(由县区商务部门填写);
2.推动新开业企业上规入统方向:企业无需填报申请材料,县区商务部门填写附件4《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推动新开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资金汇总表》。
3.支持县区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开展稳增长工作方向:
附件5《XX商务局关于申报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批零住餐贡献率奖励资金的请示》(由县区商务部门填写)
(三)各县、区(新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填写相关资金汇总表和资金请示(附件2、附件4、附件5),连同申报材料(包括电子可编辑版,和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邮箱:lzswsck@163.com。
(四)市商务局会同发改、税务、财政、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拟奖励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奖励名单及金额有异议的,市商务局按程序启动再复核工作,对最终确定的奖励名单及金额报送市财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计划,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涉及的奖励资金按照《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预算标准控制,各块资金奖励比例安排按照资金额度、政策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单个企业同时符合本政策多个支持方向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如同时符合其他市本级及以上同类型政策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附件:1.《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奖励资金申报表》
2.《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奖励资金汇总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推动新开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资金汇总表》
5.《XX商务局关于申报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批零住餐贡献率奖励资金的请示》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匡延勇,0772-2823911;莫文聪,0772-263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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