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发〔2023〕24 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管理,促进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开展柳州市2023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经柳州市商务局、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申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
二、年审时间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柳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进行年审。
三、年审内容
1.企业备用金交纳情况和年审年度经营情况。
2.是否达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3.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包括是否按要求填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数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境外管理情况等)。
四、年审材料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年审申请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写后打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足额缴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人民币300万元)证明。其中以保函形式缴存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企业,需开具金额为300万元、受益人为商务主管部门且在有效期内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银行保函》。
4.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及对外劳务合作政策的遵守情况,2022年对外劳务合作新签合同额、派往国别、项目起止时间、外派人数、纠纷处置、疫情防控、风险防范、合同签订、保险购买等情况。
5.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月报数据报送情况(在系统“项目月报管理”-“劳务合作统计查询”栏目下,按照月报填报日期查询2022年1月-2022年12月统计数据,截图并打印)。
6.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第1-6项资料应每页盖章,并装订成册。企业基本信息如有变更,请说明情况,一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尽快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年审申请信息,认真准备材料参加年审。
2.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和年审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毅,电话:2631277,邮箱:lzsswjwzk@163.com。
特此通知。
柳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