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发〔2022〕9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类)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二层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补贴有关工作费用。支持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统一开展核酸检测补贴。
(二)兑现有关政策奖励。一是设区市、网络零售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兑现。二是鼓励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政策、高质量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二手车经销业务试点城市政策兑现。三是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平台企业奖励政策兑现。
(三)支持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建设项目、冷链物流设施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商贸物流基础项设施项目、智慧商圈示范创建项目、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项目等。
(四)支持促消费类项目。一是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二是支持地市系列品牌促消费活动。三是支持地市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四是支持地市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
(五)支持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一是持续开展桂品出乡。二是推动老字号传承发展,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活动。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
二、申报要求。具体申报条件、材料清单等要求详见《通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纸质材料和网络同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报送。各业主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项目所在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县(区)、新区初审上报的项目需报项目材料4份(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留1份,其余3份报市商务局)报至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各项目类别对应负责科室如下:
1.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统一开展核酸检测补贴、智慧商圈示范创建、连锁化发展、老字号等相关项目:流通科,联系电话:2805197。
2.商贸物流基础建设项目:重点项目促进科,联系电话:2804106。
3.促消费类项目:运行科,联系电话:2823911。
4.二手车经销业务试点类、诚信宣传类项目:秩序科,2632703。
5.大型专业市场建设类、冷链物流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2630816。
6.电子商务建设类项目: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联系电话:2631651。
7.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平台企业奖励政策兑现项目: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2630813。
(二)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业主于2022年9月17日前报送至项目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2年9月19前完成初审后汇总报至市商务局相应业务科室,市商务局各业务科室按照科室职能对各自管理项目进行纸质和网络审核。
市商务局自行申报项目由责任科室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并完成网络申报,经局领导审定后于9月19日前报财务室汇总。
项目申报的综合协调,请联系市商务局财务科,联系电话2630811。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38号)
柳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