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发〔2022〕109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园区对重点地区入柳货车闭环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物流园区:
近期,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查访组、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交通运输专项小组检查组、柳州市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分别对我市重点地区入柳货车闭环管理情况进行了查访,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重点地区入柳货车闭环管理流程不规范、分段闭环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入柳货车闭环管理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懈怠思想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重点地区入柳货车闭环管理工作,对照柳商发〔2022〕101号文件精神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各物流园区专题传达学习相关通知精神,细化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各项工作,防止管理工作出现空档。
二、重视信息推送工作
各物流园区要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交通卡扣推送的重点地区入柳货车相关信息。货车离开园区,应询问司机下一站的地点及联系人等信息,将货车信息及相关管控要求明确告知下一环节联系人,粘贴通行条后才能放行。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物流园区要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准确高效地推送货车信息,做好货车跟踪和管控工作。
三、严格货车查验工作
各物流园区要安排专人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入柳货车入场查验工作,对司乘人员严格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严密组织消杀工作
各物流园区要做好货车和卸载货物的消杀工作,卸货时引导货车司机到固定区域休息,做好相关环境的定时消杀。
五、周密做好个人防护
各物流园区要足量储备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卸货人员需戴口罩着工作服,如货物为冷链货物需穿着二级防护(N95口罩、防护服、戴手套、鞋套)。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的通知(柳商发〔2022〕101号)
柳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