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商发〔2023〕60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商务局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拍卖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广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8号),现将《柳州市商务局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的含义。
本工作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柳州市商务局在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柳州市商务局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含电子文本)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事项的工作机制。
二、告知承诺制证明内容。
序号 | 业务 科室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 单位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
1 | 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 | 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 企业(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需提交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第八条(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第十一条(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 部门规章 | 柳州市商务局(受理) | 房屋管理部门(房屋产权证)及企业 | √ | 行政许可 | |||
备注: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实施机关为自治区商务厅(由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受理)。 |
三、办理程序。
企业可选择一般程序办理,也可选择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
(一)一般程序办理。企业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录入相关信息,经柳州市商务局受理并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信息完整、符合要求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
1.受理、审查和报送。企业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并录入相关信息,经柳州市商务局受理并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信息完整、符合要求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核查。柳州市商务局接收企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后,根据《柳州市商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对企业承诺的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1.行政许可决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空白文书)
2.行政许可决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柳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