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对2017年度第266、267项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66项,意见编号:120170021100011 “柳州市政府,对辖区的企业进行调查访问,主管部门领导要了解企业所需所想,及发展情况,怎样发展做好企业”
第267项,意见编号:120170021100018“希望柳州市当地政府能够主动上门咨询企业的需求。”
二、 调查情况
由于被访者所提及的内容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到具体的事项,结合商务委职责,委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调研,企业反映的情况集中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方面。今年2、3、6、7月我委领导李建红会长多次带队赴桂中菜市、胜利商贸城、鱼峰区新五里亭等农贸市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市场及与市场管理方座谈等形式,市场管理方提出希望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三、整改目标
根据市场管理方反映的情况,制订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
四、整改主体
市场体系建设科,陈健,0772-2630801
五、整改措施
(一)与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开会讨论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草拟《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征求市发改委、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意见,整合意见后上报市政府。
六、整改回应机制
针对提出意见建议的市场,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实地回访。同时在《柳州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通过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将正式文件公开至社会,并在官网上发布。
柳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