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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商发〔2022〕2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用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3 16:43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重庆市某单位食堂疑似因食堂燃气泄漏燃爆导致垮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为确保我市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用气安全,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排查整治范围

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

二、专项排查整治安排

(一)立即开展部署

即日起至2022125日前,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用气安全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食堂是否向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购气,是否加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钢瓶放置是否隔离易燃易爆物品,软管是否规范使用、燃气安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食堂工作人员燃气使用操作、安全知识是否掌握等。

(二)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检查人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要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此次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属于燃气企业责任的,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并报燃气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整改。属于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的,要及时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并形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应立即报燃气主管部门,采取停供、断气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21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邮箱lzswjltk@163.com。

(三)各检查组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要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市商务局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  王熙芳  联系电话:2805197 18978070706)

柳州市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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