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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公告

来源: 柳州市商务委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柳州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15-10-15 09:03   

根据《柳州市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527)及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商务厅《20152017年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制定了我市《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政府补贴细则及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补贴资金申领原则及要求如下

一、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二、补贴对象:报废拆解时间为2015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注册登记时间为20031231日以前的汽油车,以及20091231日以前的柴油车;距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上(不含1年);注册登记证符合属地管理条件,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营运车辆;非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人为故意损毁等导致报废的。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机动车适用本意见。

三、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补贴按照时间递减比例发放。201511日—20151231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贴标准100%发放;201611日—20161231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贴标准80%发放,201711日—20171231日期间报废的按照补贴标准60%发放。

本办法实施期间,被公安部门强制注销的机动车及符合国家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车型的机动车不适用本规定。

四、申领期限: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老旧车车主,应在20171231日前申请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共同设立柳州市黄标车、老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联合办公处,负责审核、发放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补贴。

六、申领程序:

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老旧车车主,可在补贴资金申领时间内,向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或柳州铁路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柳州市车管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3份;

4.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份。

七、补贴发放:联合办公处审核完材料后,市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车主指定帐户;属县()的车辆也由市财政负责发放。

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719917

柳州铁路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联系电话:3922518

附件:1.柳州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标准

  2.广西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