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1703/2022-3701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标 题:
- 柳商规〔2022〕1号 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扶持政策有关规定(2022-2024)
- 发文字号:
- 柳商规〔20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28日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柳商规〔2022〕1号 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扶持政策有关规定(2022-2024)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2〕20号)中“建设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交易平台,为袋装螺蛳粉生产企业及线下实体店提供价稳、质优的原材料供应服务”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促进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提质升级,现就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有关扶持政策明确如下:
一、房租补贴政策
对经审核批准的园区入驻企业实施房租补贴。
二、房租补贴时间
房租补贴以年度为单位,按实际合同面积进行核算补贴,补贴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算,分三个阶段实施补贴。
第一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第二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
第三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补贴标准
1.对纳入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的柳州螺蛳粉企业(在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报送数据),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100%补贴。
2.非限额以上园区入驻螺蛳粉电商企业和螺蛳粉生产企业销售公司(主营业务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企业),第一至二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70%补贴,第三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50%补贴。
3.园区入驻其他配套和服务企业第一、二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70%补贴,第三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50%补贴。
4.对入驻园区具有孵化和众创作用的运营企业、电商服务组织(协会)第一、二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70%补贴,第三阶段按照合同租用面积租金的50%补贴。
四、补贴条件
1.企业在园区从事螺蛳粉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且当年未发生重大失信问题。
2.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园区相关规章制度,配合园区管理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五、补贴要求
入园企业房租补贴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园区运营方)或授权委托第三方的形式集中向市商务局申报。对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入驻不满一年或被清退出园的企业、已入驻园区未正常开展办公的企业、用电量明显与租用场地不符的企业不予补贴。补贴实施细则以年度柳州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为准。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柳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与市本级同类奖励政策措施不重复享受。
(三)本规定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出现变化,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柳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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