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1703/2025-2361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标 题:
- 柳商规〔2025〕1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商规〔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柳商规〔2025〕1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5-12-31 16:49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0日
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
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2025年柳州市限上批发业、零售业实现较快增长,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销售
对2025年销售额实现正增长(含无基数企业),且2025年销售额及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按2025年销售额规模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销售
对2025年1-10月销售额同比负增长,且2025年全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全年同比增速较1-10月同比增速实现较大回升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按2025年销售额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励资金总量按1000万元控制,所需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列支,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本政策措施奖励对象为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视同为独立法人单位。
(三)本政策措施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政策申报通知。
(五)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待申报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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