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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1703/2025-2361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
柳商规〔2025〕1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商规〔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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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商规〔2025〕1号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2025-12-31 16:49    |  作者: 柳州市商务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商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商务

20251230

柳州市2025年推动商贸服务业稳增长

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促消费稳增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2025柳州市限上批发业、零售业实现较快增长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销售

2025销售额实现正增长(含无基数企业),且2025销售额及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025年销售额规模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销售

20251-10月销售额同比负增长,且2025年全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全年同比增速较1-10月同比增速实现较大回升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按2025年销售额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其他事项

)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励资金总量按1000元控制,所需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列支,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本政策措施奖励对象为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视同为独立法人单位。

(三)本政策措施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政策申报通知。

)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待申报工作完成后自动失效。


(此件公开发布)